自建估值模型平抑净值波动 银行理财意欲“再起炉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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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不到理想分数就试图更改答案的参考标准,这件事最近发生在银行理财身上。

  近日,有传言称“未来可能允许银行理财逐步试点自建估值模型”,受到市场普遍关注。第一财经记者就上述传言向理财公司人士求证,不少人士对记者表示:“有在尝试自建估值模型,该方法相较于以往的第三方估值体系,更能起到平滑净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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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理财的估值方式一直受到业内关注,如何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形下,符合资管新规的同时仍保证银行理财的“绝对”收益,业内人士表示,自建估值模型将降低产品净值波动,有利于提升居民配置需求,也有利于释放理财对于长期限品种的配置力量。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建估值体系不应该违背理财产品净值化的原则。此外,理财产品净值波动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估值方法本身。”一位资管人士对记者表示。

  估值方法的第三条道路

  银行理财的估值方法经历了从“摊余成本法—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并存—完全市值法—市值法+部分混合估值法”的调整。总体而言,银行理财的估值方法主要有“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两种方法以及由上述两种方法衍生而来的“混合估值法”。

  在资管新规实施之前,银行理财产品普遍采用的净值估算方法是“摊余成本法”。这种方法的核心在于,它基于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将资产组合预期在到期时获得的总收益均匀分配到每一天。

  前述资管人士对记者表示,市场上传言的“自建估值模型”有点类似于“摊余成本法”的设计思路,但考虑到AC账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账户)持有至到期的要求,该笔金融资产并不放进AC账户,并不意味着投资经理要把这些资产持有到期,其间仍有机会买卖。在这样的设计思路下,投资者所看到的净值变化曲线相对而言会显得更为平稳。

  当前市面上资管机构普遍使用“市值法”,相应地采用中债估值、中证估值这两种第三方估值体系。但这一估值体系被不少业内人士诟病“容易放大债券价格的波动,从而放大理财产品净值的回撤”,尤其是今年以来,大部分理财产品表现不佳,市值法展现的净值变化更放大债券资产价格的变化,如何保证产品的收益率成为理财公司共同要面对的难题,关于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重构的讨论又热烈起来。

  “因此,不少理财公司试图以一种新型的估值模型来进行定价,使得中债估值、中证估值不影响旗下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华东一位理财公司人士对记者解释,这种方法主要应用在信用债、银行二永的估值上,与中证、中债的估值形成交叉验证,有助于降低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

  不应违背净值化初衷

  多位投资人士对记者表示,长期来看,采用自建估值模型的理财产品将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客户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甚至可能被用作调节不同理财产品收益的工具。

  一种情况是,本身独立于中证、中债的估值方法体系之外的自建估值模型,有可能与后两者产生较大的估值偏离。“尤其是在债市急跌的情况下,如果出现要卖出的情况,在出售当天,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遭受重大打击,尚未赎回的客户会直接受损,而之前已经赎回的客户则只享受到了收益,相当于前一批客户的投资失败后果被后来的客户承担了。”一位理财公司人士表示。

  “如果没有一个严格和细致的监管框架,自建估值体系可能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表示,不同理财公司在构建自己的估值体系方面的能力与目标存在差异,并且它们之间也存在竞争。

  周毅钦还强调,如果自建估值体系最终演变成一种新的信托平滑机制,这将对理财行业的发展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自2024年起,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特别是银行理财与信托产品的合作方式,监管机构发布了许多专门的监管指引,包括对成本法估值、收盘价估值以及通过超额收益调整净值等不合理做法的规范。上述不少方法被认为违背净值化初衷。

  “而新的自建估值模型如果不符合净值化要求,也将被叫停。”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要划分清楚,哪部分金融资产适用于自建估值模型,哪部分资产适用于第三方估值模型,但最终如何落地应用,仍要看监管的意思表示。

  为了减少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近年来,理财公司增加了对低波稳健型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力度。这些产品不仅可能采用“稳健”的净值计算方法来平滑收益,而且其投资的资产价格也相对稳定。然而,随着低利率环境的持续和债券市场波动的增加,低波动资产的供应变得越来越稀缺。

  周毅钦认为,相比于调整估值方法,理财公司更应该专注于提升投资研究能力,寻找真正的低波动稳健资产。

  “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第三方估值体系,而应该审视自身的债券投资框架和产品结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理财产品净值波动的问题,理财公司需要提高自身的投资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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